2.谨慎选择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公司
选择劳务外包公司时要遵循以下原则:一般来说,劳务外包不需要特殊的资质要求,这种情况下应当优先选用规模较大的公司,若国家或者地方对外包资质有特别要求的,应当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外包服务提供商。
选择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注意:劳务派遣公司必须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否则企业有可能会和上述案例一样,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认真审查服务合同内容
企业在与劳务派遣或外包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慎制定协议条款,避免二者相关条款近似甚至混淆。例如,劳务外包对于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数额,应当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标准;而劳务派遣则应当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和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作为衡量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中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劳务派遣的试用期问题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因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的优点:
1、节约招聘以及培训员工的金钱和时间支出。招聘对于公司而言并非一件易事,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资源,而且同时还会承担着员工跳槽等风险,而用劳动派遣用工形式,可以大大节约员工招聘的费用。此外,现在的劳务派遣公司越来越靠谱,会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如此还可以为公司节约培养员工的费用。
2、减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承担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尤其是短期用工或者周期性用工的岗位,可以减少社会保险和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